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320億元聯合授信合約。
1.事實發生日:104/02/17
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等7家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2/1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320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
2.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依合約互為連帶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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