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4/09/1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爰本公司前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為維護公司權益,
目前正進行行政訴訟及訴願等救濟程序。
本公司於104/09/14收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通知,原告台灣電力公司向臺北高等行政
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賠償因違反公平交易法造成之損害,原告預估請求之金額
至少新臺幣44億元。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未確定。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本訴訟案,惟本案是否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仍須視本公
司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有關聯合行為之行政訴訟結果而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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