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4/10/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長華電材(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黃嘉能、黃修權、蔡任峰
(2)法人董事:南茂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許原豐、蔡燈岳
(3)董事:李玲玲
(4)獨立董事:柯永祥
(5)獨立董事:許萬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法人董事-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嘉能
(2)法人董事-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任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黃嘉能
成都住礦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成都住礦精密製造有限公司董事
(2)蔡任峰
松揚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成都住礦電子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高新區新加坡工業園區新園南二路7號
(2)成都住礦精密製造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科新路8號成都
出口加工區6#廠房
(3)松揚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巴城鎮城北西路25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成都住礦電子有限公司:導線框架及半導體材料之研發、生產及銷售等業務
(2)成都住礦精密製造有限公司:導線框架及半導體材料之研發、生產及銷售等業務
(3)松揚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柔性電路板用材料裁切、測試及包裝之產製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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