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8/15
2.事件緣由: 本公司105年8月9日董事會通過組織變更,及出售台灣生產設備予
子公司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案,將移轉本公司台灣廠之生產至深圳廠,
考量台灣廠生產設備出售後之組織精簡,預計資遣約50名員工。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
(1)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台灣廠每月有效產能約1,320K。
(2)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台灣廠105年1至7月平均每月產量約834K。
(3)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台灣廠105年1至7月停工項目營收
佔合併營收11.28%。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7.決策過程:延續本公司105年8月9日董事會決議,由董事長決策續行。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勞基法給付被資遣之員工,並通報主管機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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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0/06/10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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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將配發 2元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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