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6月14日 06/14 14:33
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議今(14)日開會決議,
開曼群島商怡星有線電視公司以直接、間接投資方式,
取得台灣境內吉隆等10家有線電視公司股份逾 1/3,從
而取得直接或間接控制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權的事業結
合行為,依公平交易法規定,通過該申請事業結合許可
。
這10家有線電視公司,分別為吉隆、長德、麗冠、
萬象、家和、新視波、北健、三冠王、慶聯、港都。
公平會表示,該參與結合的10家有線電視公司,為
和信集團所直接或間接控制的系統業者,為有效降低公
平會對於垂直結合方面的疑慮,已出售其在木喬公司的
持股予象山多媒體科技公司,且相關業者在去年底議約
平順,各頻道商報價合理,未有大規模斷訊事件發生。
公平會表示,該事業結合後,可透過資金、人員及
技術的挹注,強化系統經營者經營體質;促進有線電視
產業升級,建設有利4C產業匯流的高速平台;透過怡星
公司控制被結合事業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使被結合
事業掌握一定數量的穩定頻道購買來源,可降低彼此交
易成本及穩定供需關係,減少上下游頻道續約爭議產生
的外部成本等利益。
另一方面,怡星公司承諾在結合完成後,仍將以符
合營業常規的商業條件與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進行談判,
並遵循公平會公告的「公平交易法對有線電視相關產業
規模說明」從事相關事業活動,不致有濫用市場杯葛上
游其他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其他反競爭行為。
公平會認為,在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
下,公平會依公平法規定,並附要求其投資方式應符合
有線廣播電視法的外資比例限制及相關規定後,予以結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