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01/17
2.發生緣由:股東臨時會增選獨立董事後,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委員及簡歷:
(1)謝仁耀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高雄所所長
(2)蔡東賢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3)柯愛惠 嘉威光電(股)公司營運長
二、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之任期自民國108年01月17日至民國111年01月16日止,
與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相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興櫃正常交易中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5/06/04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5年將配發 6.818182 元股息
108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78.260869 股股,認購價 32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