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05/06
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
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
期公告。
(2)訂約日期:108/05/06
(3)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莊分公司
(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桃園分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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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0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3年將配發 0.2 元股息
108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33.33 股股,認購價 10 元元
113年辦理現減,每張減200.0股
111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8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