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05/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及其相關規定設置薪資報
酬委員會,並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請卓紘畾、潘志青、陳志強等三位獨立董事擔任
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本屆薪資報酬委員之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110年6月27日,
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興櫃正常交易中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0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股息 70 股股利
110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00.934579 股股,認購價 19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