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06/27
2.發生緣由:
1.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孫德崢董事、白宗城董事、李建平董事、
江孟緝獨立董事、蔡曉毓獨立董事、李志峰獨立董事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所經營業務相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27~111/06/26
4.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
5.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6.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9.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0.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