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07/2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04/2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考量發行目的及依本公司「公司章程」之修訂,董事會決議修訂107年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
(2)修正後條文如下:
三、獲配資格條件及獲配股數
(一)獲配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
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
之二之標準認定之。
2.實際得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
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範圍內依本
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
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酬委員會同意。
(二)(略)
四、(略)
五、發行條件
(一)(略)
(二)(略)
(三)既得條件:
1.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取得日)起,任職屆滿一年
,並達成公司依每年營運目標就獲配員工職能所設定予該員之當年度績
效目標者,即可取得40%。
2.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取得日)起,任職屆滿二年
,並達成公司依每年營運目標就獲配員工職能所設定予該員之當年度績
效目標者,即可取得60%。
3.(略)
(四)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略)
2.(略)
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可參與分配原股東配(認)股、
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於既得期間獲配之配股配息,本公司無償給予員工。
4.(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3/04/17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3年將配發 0.8 元股息
103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323.1939 股股,認購價 13.5 元元
110年辦理現減,每張減197.18股
110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8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