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9/03/03
2.公司名稱: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9年3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金額及發放方式:員工酬勞新台幣7,141,096元,董事酬勞新台幣7,141,096元,均以
現金發放。
(3)上述決議金額與108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4)本案業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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