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蘇志鴻、陳守恆、晶慧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晶慧光電)
(2)法院名稱及處分機關: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北地方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他字第1498號、108年度他字第1499號
2.事實發生日:108/03/3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二月向蘇志鴻提出背信罪之告訴。
(2))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二月向陳守恆提出背信罪之告訴。
(3))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三月向晶慧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民事訴訟。
4.處理過程:
(1)對於蘇志鴻、陳守恆提出背信罪之告訴,新北地方檢察署作出不起訴處分書。
(2)對於晶慧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民事訴訟,本公司決議暫撤回起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營運經調整後已恢復正常運作。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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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6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4年將配發 0.5元股息
112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326.673845 股股,認購價 10 元元
112年辦理現減,每張減500.0股
112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