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中心. 9月 4日 09/04 16:56
主旨:錸德科技 (2349)公告子公司卓越創投股份有限
公司投資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9/0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90/09/0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數量:4500 仟
股單位價格:23.56 元總金額: 106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錸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鑫達投資有限公司與公司關
係: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不
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 匯款其它約定事
項: 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 議價決
策單位: 董事會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證券專家建
議之參考價格證券分析專家名稱:大華證券投資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債券部資深專業經理張淑萍小姐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每股淨值
:13.73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數量:4500 仟股金額
:106000 仟元持股比例:0.82% 權利受限情形: 無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佔總資產比例:13.25% 占股東
權益比例:13.25% 營運資金:800000 千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06/06/08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7年將配發 0.7元股息 430股股利
106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20.71402 股股,認購價 100 元元
104年辦理現減,每張減973.46股
105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