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 :110/03/16
2.發生緣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
第1款裁處。
3.處理過程: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02日至本公司稽查,現場查得原專責人員
離職,本公司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方式,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本公司已
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核定在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5/22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3年將配發 1.5 元股息
110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210.84937 股股,認購價 30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