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利統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翁瑋澤、翁炳耀
(2)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案)、台北地方檢察署(刑事案)
(3)相關文書案號:法院分案中
2.事實發生日:110/04/2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今日向智慧財產法院遞狀起訴翁瑋澤、翁炳耀,主張被告製造販售
之「阻絕乙烯對植物體之催熟作用,延緩老化保持新鮮之碇片產品」,
已經落入了本公司所擁有的中華民國發明專利第I241160號專利的權利
範圍,而侵害了本公司的專利權,為了維護股東權益與公司智慧財產權,
所以提起本件專利侵權訴訟。
4.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訴請法院提出民事、刑事訴訟,並請求損害賠償,刻由法院依法審理中。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為本件原告,於財務及業務均不致有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訴請法院提出民事、刑事訴訟,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興櫃正常交易中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16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1.3 元股息
110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98.427057 股股,認購價 20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