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10/12/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周宗駿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丸一金屬製品(佛山)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周宗駿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丸一金屬製品(佛山)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負責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漢南區紗帽鎮漢南大道45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建築、構造、配套用高檔建築五金、汽車零部件、鋼管等生產、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