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利統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翁瑋澤、翁炳耀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案)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民專訴字第40號
4.事實發生日:111/01/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向智慧財產法院遞狀起訴翁瑋澤、翁炳耀,主張被告製造販售之
延緩植物體老化保持新鮮之產品,已經落入了本公司所擁有專利的權利
範圍,而侵害了本公司的專利權,故提起本件專利侵權訴訟。
6.處理過程:經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駁回我方之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提起上訴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興櫃正常交易中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16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1.3 元股息
110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98.427057 股股,認購價 20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