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11年度北司補字第1815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工程款新台幣120,000,000元,及自民國110
年7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依法令及民事訴訟規定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興櫃正常交易中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7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3年將配發 0.2 元股息 80 股股利
111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69 股股,認購價 75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