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3/1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國防部「無人機飛操手培訓班(購案案號CE13001L141PE)」招標案,經國防部評選遴選為最有利標廠商,負責承接本案,並於113年3月與國防部完成決標簽約作業。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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