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171、172條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議決
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
貳、開會地點:高雄市民族一路五五八號三樓第二會議室。
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
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盈
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修正本公司章程案。5、臨時動議。
肆、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經董事會決議,本年度盈餘擬
定每股發放股票股利1.1元、現金股利0.5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及
呈送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伍、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
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駕
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地址:高雄市民族一路五
五八號二樓財務部)辦理過戶。
陸、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尚
未收到者請向本公司財務部查詢。
柒、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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