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每股配
現 金股利0.50元。
二.依據本公司九十三年董事會議決議, 茲訂定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
日為除息基準日。
三.現金股利配發日期:九十三年八月十一日。
四.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日期為九十三年七
月十八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者, 務必請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前(郵寄以郵戳
日期為主), 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台北市博愛路五十三號三樓)辦理過戶手續。凡持股票存放於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 本公司將依據該公司送
交之資料予以登記。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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