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計分派現金股息及現金股利共59,798,700元(每股分配現金1.14元)二、除息基準日:93年7月15日。三、股票停止過戶日自93年7月11日起至93年7月15日止。四、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7月20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