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東股利部分,業經93年6月29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0元,並授權董
事長決定除息基準日。
2.茲訂定93年8月10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並自93年8月30日
起發放。
3.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8月6日起至93年8月10日止停
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
請於93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
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4.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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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7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1 元股息 150 股股利
103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43 股股,認購價 11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