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5/12
2.發生緣由:因93年度盈餘分配案未計入本年度產生之累積換算影響
數金額故更正之
3.因應措施:如下
變更盈餘分配案
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依本公司盈餘分配表,本期可供分配
盈餘為11,860,563元擬分配:
(1)董監酬勞: 340,000元
(2)員工紅利:1,380,000元
(3)股東紅利: 9,822,320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2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擬議配發員工紅利2,750,000元,占盈餘分配之比例為11.93%,
更正為配發員工紅利1,380,000元,占盈餘分配之比例為11.96%。
(2)原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3
更正為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3
(3)盈餘分配案修正前之開會通知書已於94/5/10寄出,於此並公告
更正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