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6/07/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本公司 戴和平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
議通過因應海外子公司設立需求,解除本公司新任經理人同時
擔任屬於公司業務範圍內之其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職務之競業
行為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戴和
平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
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吳江市吳江經濟開發區雲梨
路65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手機鏡組、鏡片、模具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為本公司間接持股83.33%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
事業。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服務電話: 0800-268-882、 0800-26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