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浩暉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仍無法完成
本件公開收購之通知
1.事實發生日:97/07/07
2.公司名稱: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浩暉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於民國97年7月4日屆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公開收購人收購大新店民主普通股公開收購期
間,業已於97年7月4日屆至。於公開收購期間,應賣有價證券之
數量已達到預定收購數量;本公司收購案需經包括經濟部投資
審議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核
准,惟截至97年7月4日本案收購期間屆滿時止,公開收購人尚
未取得所有必要之政府機關核准,是本件公開收購無法順利完
成,公開收購人爰依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辦理公告(附件一),
並檢具公告正本向 貴會申報,並副知證券相關機構及受委任
機構。公開收購人並將公告內容刊登於受委任機構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網址:
https://ecorp.chinatrust.com.tw/cts/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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