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新院雲97執全賢字第527號
2.事實發生日:097/07/1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群聯電子(股)公司軟體開發合
約履約爭議(總開發費用為新台幣柒拾萬元),該公司向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申請在新台幣陸佰萬元及執行費新台幣肆萬捌仟元之範圍
內,對本公司於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竹科分公司、台
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
門分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科學園區分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竹科竹村品分公司之存款予以
扣押。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以確
保股東權利。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僅暫時影響現
金流動金額新台幣陸佰零肆萬捌仟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1)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送達通知
。(2)本公司將於收到法院裁定書後,提供反擔保完成撤銷假扣押
手續,並向法院聲請命群聯電子(股)公司限期起訴及解決爭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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