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合併超舜電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全球網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換股比率調整案
1.事實發生日:97/09/02
2.發生緣由:預計本公司與超舜電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全球網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在本公司的經營上可帶來巨大綜效
,將為股東、員工及客戶創造多贏。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超舜電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全球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
滅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案基於三方股東互惠原則,合併換股比率
業經三方公司97年7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董事會依合併基準
日三方公司已完成之現金增減資情形,且參酌獨立專家出具之合
併換股比率合理意見書,並經三方公司97年9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
過合併換股比例為超舜電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每一股換
發本公司普通股一.o一四六股之比例發行新股予超舜電信多媒體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另全球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每一股換發本公
司普通股一.一六四七股之比例發行新股予全球網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東。雙方合併之換股比例遇有調整之情事時,將依合併
契約書規定調整。
<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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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3/06/24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6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400 股股,認購價 10 元元
106年辦理現減,每張減791.68股
107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2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