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96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年度更正
為98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98/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黃友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擔任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06/11~101/06/1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友星
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張家港保稅區三井允拓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黃友星
(2)張家港保稅區允拓材料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黃友星
(3)珠海允拓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黃友星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張家港保稅區上海路南(慧鴻字子南側)港澳路西側
(2)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港澳18號
(3)珠海市金灣區聯港工業區雙林片區創業東路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進出口業務;轉口貿易;國內保稅區企業間的貿易;
及同區外有進出口經營權企業間的貿易。
(2)生產功能高分子複合材料;銷售自產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張家港保稅區三井允拓複合材料有限公司為本公司40%轉投資
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2)張家港保稅區允拓材料貿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
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3)珠海允拓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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