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08/03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
,公司應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
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應於訂約之日
起二日內,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等資訊。
委託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西門分行
委託存儲價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萬華分行
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之訂約日:98/08/03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興櫃正常交易中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5/05/06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1.9 元股息
106年辦理現減,每張減75.18股
106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9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