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7/06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 新台幣(以下同)171,000,000元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二、本次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現金股利為171,000,000元,其配息比率嗣後若因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將按配息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調整配發之,配發不足一元之現金股利配發至元為 止(元以下不計)。 三、訂定本次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及相關日期如下: (1).配息基準日:101年7月17日 (2).除息交易日:101年7月11日 (3).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7月12日 (4).停止過戶期間:101年7月13日~ 101年7月17日 (5).現金股利發放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