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8/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10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
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屆滿前一年辦理完成。現因期限將屆且基於考量資金籌資市場狀況及其時效 性與可行性,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劃,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3.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比照重大訊息辦理資訊公開。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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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13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3.5 元股息
100年辦理現減,每張減182.74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