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及四款規定。
1.事實發生日:101/10/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Franbo Justice Line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正德海運股份有限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1497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228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475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70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228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正德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全資孫公司Franbo Justice Line Limited
船舶融資案之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船舶。
(2)價值(仟元):161694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306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37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本公司全資孫公司Franbo Justice Line Limited全額清償該融資案借款。
(2)日期:
本公司全資孫公司Franbo Justice Line Limited全額清償該融資案借款當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299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4495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2.8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2.8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1/10/26董事會通過為本公司全資孫公司Franbo Justice Line Limited
船舶融資案之提供背書保證。本公司全資孫公司Franbo Justice Line Limited
截至101/10/26尚未對保及動用該筆船舶融資額度。<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