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莊哲一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上海矽樂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副總
(2)大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莊哲一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矽樂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副總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松江區石湖盪鎮養石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系列硅原料及製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因財務、業務獨立運作。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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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3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5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78.91 股股,認購價 12 元元
103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