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10
2.減資緣由:
本公司於104年08月17日至104年10月16日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轉讓員工之用,
依據公司法第167條之1規定,屆滿三年未轉讓予員工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
,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12,410,310
4.消除股份:1,241,031股
5.減資比率:2.7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39,061,610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7年10月16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興櫃正常交易中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3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4年將配發 股息 50股股利
113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414.055777 股股,認購價 10 元元
113年辦理現減,每張減400.0股
113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