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7/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西尾 正(台灣桃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宮田裕久(台灣桃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土方英治(台灣桃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柏谷秀信(台灣桃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曹志康(台灣桃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7/12~102/07/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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