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8/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目前營運正常,惟受到歐債危機爆發及美國經濟復甦腳步緩慢,
國內經濟景氣亦有明顯趨緩的情形,今、明兩年進入還款高峰期,為渡過此段全球
經濟不穩定之時期,本公司業依經濟部頒佈之「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
協商作業要點」,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輔導協助並獲通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
1.本公司於101年08月31日與主辦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簽約同意本公司申請債權
債務協商案有關之清償方案。
2.主要會議結論:銀行團同意銀行借款展延自102年8月~106年8月每年分批償還。<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