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8/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14,302,279元,
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率計算,
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配發至元為止。
3.因應措施:現金股利訂於112年9月2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
「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4.其他應敘明事項: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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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19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0.3 元股息
110年辦理現減,每張減207.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