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二年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92)新字第九二-○○一號
主旨:召開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
依據:公司法、證交法及本公司九十二年三月八日董事會決議辦
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四日(星期六)上午九
時正。
二、開會地點:台北縣土城市中山路56號二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議事內容:
(一)報告九十一年度營業狀況。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大陸投資事項報告。
(四)承認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
(五)承認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六)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七)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2年4月16日起至92年6月14日止
,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之
股東,請於4月15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
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
五、開會通知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2-27186425)。
六、特此公告。